※ 引述《wenchio (wenchi)》之銘言: : ======================= :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:NO : 最近一直在想這個問題 : 跟男友在一起7年了 也有共識不生小孩 : 但長輩們最近在催婚 : 但就覺得如果不生小孩 那為什麼要結婚 : 我們現在就同居了 : 結了婚感覺也不會改變什麼 : 所以覺得還要花很大一筆費用很沒必要 如果不考慮結婚的原因是花錢,那為何不公證? 我兩次結婚都是公證 花的錢嘛,第一次台北市集體婚禮郝龍斌證婚 第二次請兩個證婚人好友吃飯+加上計程車錢跟規費,應該是千把塊 結婚的意義就是:公開讓社會大眾知道你們是cp 可以簽字開刀,決定是否拔管,財產代處理,遺產繼承等等等 你要知道,就社會大眾眼光看來 男女朋友=nothing 夫妻=家人 哪天有誰車禍需要開刀,找不到家屬簽同意書 或者另一半要不要拔管決定權在從小跟他不合的親屬手上 你就知道有多尷尬 除了這些老掉牙的陳腔濫調以外 我最近發現的一個很重大的影響,就是移民 那種臨時結婚的,移民拿簽證時都會被各種刁 甚至可能辦不下來 也不要說自己絕對不可能移民 我一個在台灣活了幾十年,吃慣台菜,習慣24hr超商的老頭子, 五年前除了去大陸以外就沒出過台灣島的人,現在被逼得要移民 我從沒想過我這輩子有要去國外住的一天...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-site.org.tw), 來自: 83.87.43.148 (荷蘭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ptt-site.org.tw/marriage/M.1741539229.A.C42
marra : 要"不花錢",直接去"登記"就可以了 03/10 01:29
marra : "公證"是自己辦著爽的,沒有法律效力 03/10 01:30
marra : 我國的婚姻制度,目前是"登記制",如果只有"公證", 03/10 01:30
marra : 在法律上不算是"夫妻" 03/10 01:31
momomom : 法律上的效益大過一切 根本不是什麼沒啥差 03/10 08:38
cazo: 阿姨!我不想努力了(求包養) 03/10 08:38
andysf07 : 回一樓 原po的意思是比起辦婚禮不如公證就好了吧… 03/11 09:07
andysf07 : 跟登記這件事沒什麼關係 因為他在講的是花不花錢 03/11 09:07
marra : 嗯嗯,有可能是像樓上所言 03/12 02:59
marra : 但我擔心有人看了會誤會"公證=結婚",所以還是得要 03/12 03:00
marra : 強調一下 :P 03/12 03:00
izilo: 有沒有富二代要包養 03/12 03:00
gruenherz : 所以高空跳熱氣球結婚是不算數? 03/14 01:5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