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聞來源:https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250322000030-260402?chdtv 中時新聞網 簡銘柱 高雄一名人夫阿德(化名)發現妻子小美(化名)與男同事阿勇(化名)互動親密,不僅 互稱「老公、老婆」,還多次單獨出遊、過夜,甚至發生性關係。阿德憤而提告,向阿勇 求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。台北地院審理後,認定阿勇確實侵害阿德的配偶權,判決阿勇 應賠償30萬元,全案仍可上訴。 阿德主張,他與妻子小美於107年結婚,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。阿勇明知小美為有配偶之人 ,卻自112年2月起與她發展出超越一般友誼的關係,包括親吻、摟抱、單獨出遊、互傳曖 昧訊息,甚至多次發生性行為。阿德直到與阿勇及其配偶共同出遊時,才驚覺妻子與阿勇 的親密互動,憤而提告。 阿德提出2人訊息對話,「老婆…這段感情好特別…如果我們沒有另一半,可能我們還不 能那麼好,說真的,我們偷偷約會時,也是要感謝她他們的幫忙,但我們有了我們之後, 短暫幸福的充電,就可以回家繼續努力的過下去原來彼此無味的生活,很禁忌,很刺激, 但也很滿足,謝謝老婆願意和老公一起冒險…」、「老婆...我會把熱情維持的很久很久 唷」、「…妳是上帝給我最好的禮物,我會好好珍惜」、「每一趟的飛行,都增加我對妳 的思念…就又多愛了妳一點點」、「我會做好一個老公該做的事,讓老婆也能驕傲的告訴 大家,我老公真的很疼我」。「我就是你的啊,專屬於你」、「老公,觀察入微的你總是 能填滿我的生活。你就是我的氧氣,我的everything」。及阿勇赤裸上身躺床上的2人合 照。 阿德指出,阿勇與小美的互動已嚴重破壞其婚姻關係,導致他精神痛苦,需進行心理諮商 ,甚至無法正常工作,被迫留職停薪近2年。因此,他依《民法》第184條、第195條規定 ,向阿勇求償100萬元。 阿勇則反駁,稱「配偶權」並非法律明文規定的權利,且他與小美僅是普通朋友,從未有 親密行為。他強調,小美與阿德的婚姻關係並未受到影響,阿德的求償金額過高,應予酌 減。 法官審理後認為,阿勇與小美的互動已逾越一般社交分際,包括互稱「老公、老婆」、親 吻、過夜及發生性行為等,確實侵害阿德的配偶權,且情節重大。法官考量雙方經濟狀況 及侵害程度,認為詹男求償100萬元過高,酌減為30萬元。可上訴。 附註: 民事判決編號: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一一三年度訴字第一一一五號 所指侵權行為: 一: 被告傳送LINE訊息予甲○○:「老婆…這段感情好特別…如果我們沒有另一半,可能我們 還不能那麼好,說真的,我們偷偷約會時,也是要感謝她他們的幫忙,但我們有了我們之 後,短暫幸福的充電,就可以回家繼續努力的過下去原來彼此無味的生活,很禁忌,很刺 激,但也很滿足,謝謝老婆願意和老公一起冒險…」、「老婆...我會把熱情維持的很久 很久唷」、「…妳是上帝給我最好的禮物,我會好好珍惜」、「每一趟的飛行,都增加我 對妳的思念…就又多愛了妳一點點」、「我會做好一個老公該做的事,讓老婆也能驕傲的 告訴大家,我老公真的很疼我」。 二: 被告與甲○○共同駕車出遊之合照。 三: 被告於Facebook留言予甲○○:「...我老婆復職的那天,拍了一張制服照給我,我就這 樣一直看著,一直看著,然後一直傻笑~我老婆很美對嗎?從很久以前,我就一直在遠處 偷偷望著她了,好希望有一天,我可以牽她的手,抱緊她,呵護她,疼愛她,而這個願望 真的實現了,我會好好把握機會,把妳永遠留在我身邊的(愛心符號)」。 甲○○於Facebook留言予被告:「我就是你的啊,專屬於你」。 四: 甲○○於Facebook留言予被告:「老公,觀察入微的你總是能填滿我的生活。你就是我的 氧氣,我的everything (愛心符號)」。 五: 被告與甲○○通話長達2小時22分鐘。 六: 被告上身赤裸,與甲○○躺在床上之合照。 七: 被告自後方環抱甲○○,同時親吻甲○○之合照。 八: 甲○○於Facebook留言予被告:「...不顧一切的疼愛我。我願意一直當你的小寶貝,一 直賴在你身邊」。 被告於Facebook留言予甲○○:「寶貝老婆,老公是不是很不可思議呢?老公真的會一直 這樣疼妳唷,說到做到,包括forever這句話,我會永遠疼愛妳的老婆。」 九: 被告留言予甲○○:「…寶貝老婆,妳有一個小粉絲,無時無刻都在陪伴著...我會一直 一直這麼疼妳的,我愛妳老婆(愛心符號)」。 甲○○留言予被告:「瘋狂粉絲用flight radar追蹤我,追到隔壁學姊還把對話紀錄拍下 來給男友看...我的老公就是具備令人羨慕的技能,我超驕傲的(親嘴符號)」。 十: 影片1:約上午8時33分,被告與甲○○共同駕車駛入原告住家之地下停車場。 影片2:被告與甲○○共同搭乘電梯,前往原告住家樓層。 影片3:被告與甲○○於原告住處獨處長達7小時餘。約下午4時7分,2人始搭乘電梯離開 ,搭乘期間有甲○○撫摸被告頭部、被告觸摸甲○○臉部等親密互動。 十一: 被告留言予甲○○:「…謝謝老婆把事情都排開讓我陪妳,未來還要多多麻煩老婆多包容 這個衝動的老公唷,老婆我愛妳(愛心符號 )」。 甲○○留言予被告:「鑰匙都準備好了,隨時等我的老公上來。但前提是不能太辛苦不能 太疲累,我會擔心」。 十二: 被告留言予甲○○:「老婆...妳認真的模樣好美...妳依然對我這麼的溫柔,這麼的甜. ..老婆,我真的感受到妳那天說的:『妳愛我比我想像的更多』」,謝謝妳還願意叫我一 生老公…老婆一定知道這3個月就是我們未來生活的縮影,妳絕對可以放心的選擇我老婆. ..老婆,謝謝妳。老婆,我愛妳。」 十三: 被告傳送予甲○○文字訊息:「…是我老婆給我力量的…」、「老婆,我把榮總改去12號 看了...」。 十四: 被告傳送電子郵件予甲○○:「寶貝老婆,早安...我很想念妳...有妳在身邊的時候真的 好幸福好快樂...最愛妳的寶貝老公。」 十五: 被告傳送電子郵件予甲○○:「老婆,月光灑在海上,跟妳分享」。 十六: 被告傳送電子郵件予甲○○:「我想妳,好常夢到妳,我承認我放不下妳」。 十七: 甲○○於飯店住宿時,與被告視訊互動之截圖畫面。 十八: 被告傳送多張自拍照片予甲○○,諸如比愛心手勢之照片。 雙方背景: 原告:碩士畢業,曾任職臺灣電力公司擔任工程師,目前留職停薪 被告:大學畢業,目前待業中 -- 我們的一生會遭遇各種各樣的意外,有的意外,只會讓你變得頹廢,一蹶不振;有的意外 則會讓你找到另一個自己,重獲新生。……你要知道你是誰,你的拋棄和擁有,都是你自 己的選擇,患得患失只會讓你身陷囹圄。                     ——孫衍《願你出走半生,歸來仍是少年》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-site.org.tw), 來自: 180.74.71.156 (馬來西亞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ptt-site.org.tw/sex/M.1742598366.A.87E
nsman: 真愛 03/22 07:27
neil136: 30萬,人妻公定建議售價,哈哈哈 03/22 07:32
QQ5566: 真愛 03/22 07:52
Oeagrus: 充電 哈哈 03/22 08:18
q210216: 日爰= 03/22 10:23
helgalie: 有沒有富二代要包養 03/22 10:23
zxc90147: 30萬 蠻便宜的 03/22 11:04
suballhome: 為什麼做錯事要考量對方經濟狀況? 03/22 12:20
Bilison: 我現在沒看判決書晚上會睡不著覺 03/22 16:48
kkbush: 成全他們吧 03/22 17:17
dengweki: 法官考量雙方經濟狀況及侵害程度,認為詹男求償100萬元 03/22 19:34
OREOMZA: 身邊有朋友被包養 03/22 19:34
dengweki: 過高,酌減為30萬元,高雄的法官真體貼,希望能操上法官 03/22 19:34
dengweki: 的另一半 03/22 19:34
Qtrad: 阿德德政 萬歲萬萬歲 03/22 21:35
amacus: 還有信任感嗎 03/23 09:01
vera0204: 呆大禮君私塾KASIAWU也是這樣 03/24 14:45
punjab: 亞洲最大包養平台上線了 03/24 14:4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