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yokann (PTT和平大使)
標題[新聞] 台中恐怖鹹酥雞老闆硬上少女還偷拍 恫嚇
時間2024-11-12 00:16:47
台中恐怖鹹酥雞老闆硬上少女還偷拍 恫嚇抓回家鎖起來
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317/8348510?from=udn-catelistnews_ch2
台中陳姓鹹酥雞店老闆玩手遊認識15歲國中少女,約回家3度硬上、2度偷拍性交過程,怕
被查還刪對方手機訊息,並恐嚇她說「去妳學校找妳」、「把妳抓回家鎖起來」;法院以
陳侵害少女身心,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6罪判他7年10月,可上訴。
檢警調查,陳男(24歲)今年4月初透過網路遊戲認識少女,同月21日就約對方回家並違
反她意願硬上得逞,他事後怕遭追查,當晚又強行刪除少女手機對話紀錄。
同月27日,陳再次對少女硬上過程還惡劣用手機偷拍,他為控制對方不對外聲張,還傳訊
恐嚇說「我可以去妳家妳學校找妳」;後來於5月5日再度對她硬上、偷拍,當晚又恫稱「
禮拜日妳別求饒」、「找到妳就把妳抓回家鎖起來」,少女不堪對待報警提告。
台中地院審理時,陳男均坦承不諱,與少女指證相符,並有數位鑑識還原的手機對話、畫
面等可佐證。陳的辯護人提精神抗辯,主張陳男曾赴精神科就醫,應有刑法第19條減刑適
用。
法院查,陳2019年曾因焦慮、憂鬱就醫,但其自稱之後就沒再接受治療,況且陳為規避查
緝,還知道要刪除和少女對話,顯然意識清楚、思慮縝密,對自己違法一事有清楚認知,
不採信其辯詞。
法院審酌,陳男為滿足性慾對少女硬上、偷拍,嚴重侵害她人格身心健全,其
犯後雖坦承
但沒有和解。
法院考量一切情狀後,依2個以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罪、1個成年人故
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,
判他7年10月,另依2個恐嚇及1個妨害電腦使用罪,判他拘役50
日得易科罰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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