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 引述《Abby530424》之銘言 : 「敝板現任四位板主 Satoman/nh507121/Sessyoin/black80731 : 以及二位前任板主 erimow/risingheart, : 我們六位設有私人群組用以討論板務。」 : 我以前在其他案件就主動提過我們都在同個私人群組裡,我是不建議你嘗試玉石俱焚。 : 當然你如果看到這段文字就立刻跑回群組刪除過往失言紀錄,那我也拿你沒辦法。 : 私人群組閒話家常就我來看無可厚非,就跟網路上三字經現實中對不起一樣。 : 這個部分就等其他板主意見,我都尊重。 : 不對啊 我越想越怪 我篇原本不是S夥同其他板主申訴紅紅嗎 毒物王比較類似證人的角色? 啊他公布毒物王的對話內容有啥意義? 還是私人對話紀錄 他是不是抓不到該辯論的點啊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-site.org.tw), 來自: 133.9.52.218 (日本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ptt-site.org.tw/Marginalman/M.1744658784.A.DF6
smart0eddie: 公雞變飼主 04/15 03:27
Pash97143: 就是他要公佈啥 還會玉石俱焚 這意思不就是自認自己也 04/15 03:28
Pash97143: 有失言? 04/15 03:28
lovesleep68: 關於Pash97143沒有造謠和i板主情緒性判案這兩點我都 04/15 03:30
lovesleep68: 我都還有其他證據可以證明,如果你們板主同意的話, 04/15 03:31
Muzaffer: 學生妹被包養多嗎 04/15 03:31
lovesleep68: ,我也是可以貼出來 04/15 03:31
lovesleep68: 回這段吧 04/15 03:31
Pash97143: 理論上造謠這個嚴重的指控 在毒物王出來作證時 就應該 04/15 03:32
Pash97143: 沒了 但他還是好在乎 甚至造謠都不是這案的重點 04/15 03:32
Pash97143: 但s該回的是 我有沒有造謠 紅紅有沒有亂判 不是毒物王 04/15 03:33
MIJice: 亞洲最大包養網上線啦 04/15 03:33
Pash97143: 應該針對事做討論 他都會偏題 有時候還會偏題到人身上 04/15 03:3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