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 引述《z5137964》之銘言 : 我先承認我繞過去了... : 上個月初上班途中,經過市區雙向單線道遇到臨停想都沒想就直接繞過去 : 不過也因此大概三分之一車身在對向(跨越雙黃線) : 今天收到檢舉罰單 : 令人傻眼的是檢舉我的就是當初臨停的那台車.... : 雖然只有罰900元,但讓我不禁思考 : 如果未來同一條路再次遇到這種情況該怎麼辦 : 1.直接在後面等到臨停的人回來? : 2.當場停車報警? : 3.冒險繞過去再次被開單? : 前面兩種做法似乎最正確,但那邊每天都臨停,又是上班必經道路 : 這樣可能每天早上都要請假... : 真是苦惱... 被開單其實蠻不合情合理但合法,不過今天因為是對方臨停或違停,真的申訴或訴訟翻盤機 會應該不小。 最近剛好檢舉一個繞過上下乘客的公車,被以公車臨時停車佔用車道,致車道所餘空間不足 供該車在原車道內前行,使該車不得不跨越雙黃線行駛」,符合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 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「因客觀具體事實,致違反本條例規定係出於不得已之行為」要件,爰 不予舉發。 https://i.imgur.com/urQGcfn.jpg
像這種情況各位又是怎麼選擇呢? 1.等公車上下車完再走 2.繞過去但被檢舉 先說我是在後面等,上下車幾個人而已還等得了 另外查了一下這個員警回覆的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其中 十五、因客觀具體事實,致違反本條例規定係出於不得已之行為。 十六、其他經交通部及內政部會商核定之情形。 這兩條在以前可能是真的發生違規,可以讓員警及法官有個主觀的判定空間, 但現在是不是變成員警不願意舉發而拿出來當擋箭牌呢? ---- Sent from BePTT on my iPhone SE 3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-site.org.tw), 來自: 180.214.176.231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ptt-site.org.tw/car/M.1688489785.A.353
sober921 : 爛警察,等公車走是很難?什麼鳥客觀事實07/05 03:04
henrk : 公車一下就走了,當然等。最討厭的是垃圾車,還有一07/05 04:29
henrk : 堆人跟在後頭07/05 04:29
ga047768 : 是07/05 05:26
ga047768 : 其實不舉發微罪我沒意見。但是,你警察自己抓違規07/05 05:44
cazo: 阿姨!我不想努力了(求包養)07/05 05:44
ga047768 : 的時候,可不是這樣。07/05 05:44
ga047768 : 高速公路安全距離,警察橋上拍的,缺業績的時候40幾07/05 05:49
ga047768 : 公尺都依發開。但是民眾檢舉變換車道安全距離,只要07/05 05:49
ga047768 : 人家在你前面打3秒方向燈,或10公尺以上,就不舉發07/05 05:49
ga047768 : 未依規定顯示方向燈就說已達警示效果,或下一閃爍就07/05 05:52
izilo: 有沒有富二代要包養07/05 05:52
ga047768 : 變換完成,不舉發。07/05 05:52
ga047768 : 那一直宣導變換車道全程打方向燈的用意是? 然後確07/05 05:57
ga047768 : 實違規的不舉發。 到最後,就是越來越寬鬆,以前的07/05 05:57
ga047768 : 都白做了。07/05 05:57
desirU : 好奇為什麼你要檢舉?是對向車嗎?07/05 06:55
SEDAP: 身邊有朋友被包養07/05 06:55
ga047768 : 其實就開罰畸型,如果今天機車繞過去,跨到禁行機07/05 07:08
ga047768 : 車道,就會被開單,因為要在後面等,所以汽車也在07/05 07:08
ga047768 : 後面等才合規。07/05 07:08
kcey : 公車還好吧 我遇過垃圾車的 只能跟整路07/05 07:42
RealWill : 原來這樣會被檢舉喔,昨天才繞過一台在路口紅線違停07/05 07:55
TUZom: 亞洲最大包養平台上線了07/05 07:55
RealWill : 的遊覽車,看到這篇趕快把自己的行車記錄器備份下來07/05 07:55
RealWill : 。遇到臨停的,我都會等一下,如果是公車其實可以預07/05 07:56
RealWill : 期上下車完就會開走,怕的是其他駕駛臨停。07/05 07:56
Tahuiyuan : 你這個情況反而該舉發…公車又不是違停,他祖宗的07/05 08:31
Tahuiyuan : 私家車就該乖乖在後面排隊,不要猴急。07/05 08:31
Jiulon: 這個包養網正妹好多 是真的嗎07/05 08:31
JUSTNONE : 不能繞過公車才對吧07/05 09:11
sted0101 : 然後你是不是也繞過去07/05 13:07
pippen2002 : 或10公尺以上,就不舉發?我剛送一單不到10米可以?? 07/05 15:32
pippen2002 : 遇到公車我一定讓! 私人車我不讓!因為他停止! 07/05 15:32
pippen2002 : 然後我去檢舉私人車...假如他違規啦 07/05 15:33
laetuon: 真的有這麼多人在找包養 07/05 15:33
z01050906 : 公車相關法規也是欠改,停車會擋車道本身就有問題 07/05 22:23
z01050906 : 一堆卡完立馬外內外切再停一站,一切工序短短一段 07/05 22:23
z01050906 : 路就玩好幾次,怎可能不閃? 07/05 22:23
lij818089 : 不合理,客觀理由講的像是只要有東西擋住就可以繞 07/05 23:17
lij818089 : 過去一樣,難不成嫌前車開太慢就可以雙黃線超車嗎 07/05 23:17
slot365: 有人可以分析一下包養平台的差異嗎 07/05 23:17
lij818089 : ,同理,公車也是合法臨停上下客,就等個幾秒哪有 07/05 23:17
lij818089 : 什麼不得已,私人車輛違停趕不走,不得已繞開才是 07/05 23:17
lij818089 : 真的不得已。 07/05 23: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