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 引述《makery (認養代替購買,救救流浪狗)》之銘言: : 也分享一下本身的案例 : 去年9月騎車載父親被闖紅燈的機車撞,父親蜘蛛膜下出血,肋骨多處骨折,發重大傷病 : 卡,自己本身肋骨多處骨折 : 對方完全不聞不問,一通慰問電話都沒有 : 等一個月過後,拿到初判表,對方全責,馬上申請調解,對方也不出現擺爛,調解不成立 : ,就去警察局提告過失傷害 : 唯一一次見面是檢察庭,檢察官訊問是否要和解,雙手一攤說沒錢,後面刑事庭也沒出現 : 今年三月收到簡易判決,對方被判6個月可易科罰金 : 民事庭過幾天可能有結果,我看付出的醫藥費跟車損都拿不到了= = 醫藥費是一定拿得到, 這點是法規保障的 先搞清楚對方有沒有保強制險, 有的話就直接向對方保險公司申請了 如果沒有, 就向自己的保險公司申請「車禍特別補償金」 醫藥最高20萬,失能身故最高200萬 民事庭出來, 也會有計算公式, 但車損部分是不包含在內 到時依民事庭的數字向保險公司申請即可 期限為十年, 就算要上訴時間也夠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-site.org.tw), 來自: 61.61.221.15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ptt-site.org.tw/car/M.1722649266.A.E55
william826: 開車騎車真的守規則別超速保持安全距離 人生沒差那幾 08/03 10:47
william826: 秒 08/03 10:47
william826: 出一次事 財損還好浪費幾天 重傷死亡法院跑一年正常 08/03 10:48
william826: 更不要講賠償 08/03 10:48
william826: 當然時間沒價值 兩手空空的匪類沒差 本來就社會亂源 08/03 10:49
Peycere: 到底要多有錢才會想包養 08/03 10:49
seemoon2000: 上面的台灣的安全距離市區不太可能保持 說實話 但我 08/03 11:22
seemoon2000: 是覺得不要超速比較重要 08/03 11:22
hydra6716: 醫藥費沒有什麼一定拿得到好嗎 強制險有給付條件 08/03 12:28
hydra6716: 光材料費2萬這條有開刀基本上就拿不滿 08/03 12: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