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說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交通隊 因為新店其實很多奇奇怪怪的私有地 或非屬道交條例適用的區域 還有像有些巷道 奇偶數月單邊紅線規定可停車 言歸正傳 我幾個朋友在今年2月2日下午把車停在上面的區域 停沒多久被警方及行政助手(新店最有名的亞旺)開單舉發+拖吊移置 一開始他們還以為車被偷 後來還搭計程車去拖吊場牽車 外加下午工作行程全部泡湯 我就立馬電話問轄區派出所 之前早在111年我不是就市長信箱確認說這邊不適用道交條例了嗎 你們內部跟行政機關(交通局&區公所)也有來現勘說這邊不能拖吊舉發? 那為什麼車還是被拖走? 派出所回說:車不是他們拖的。 好吧 那我就打給新店分局交通隊 交通隊裡面一位主任(還是小隊長?)接電話 說了一大長串 重點就叫我直接去申訴 2月2日當天我就寫市長信箱詢問 111年底就有現勘過,現在能否停車?當時轄區派出所表示內部也有公告 翌日2月3日(週六)接近中午時段 我吃飯吃到一半 新店分局交通組承辦人打電話來問 違規車輛及車牌 為什麼停那邊? 當下真的超級不爽 我的問題是說那邊之前現勘過 能不能停車 根本答非所問 當下我就直接大吼一聲掛電話 結果新店分局交通組承辦人就直接把這件結案XDD 那我就去問交通組 我:那邊之前不是就現勘過說不適用道交條例了嗎? 違法的行政處分,行政機關可以直接撤銷吧? 為什麼電視上常有出現,開錯罰單被警方直接撤銷的新聞 接電話的承辦人:不行,要去申訴 我問:行政法哪條規定不行 承辦人:他們沒有這樣的流程 後來我2月6日再次寫市長信箱 裡面包含被拖吊車輛車牌 + 發生地點 + 照片 + 地籍地號 還是沒下文 3月8日 我想實在拖太久了 就打電話給新店分局交通組的組長 結果他剛好熟悉附近區域 說那邊不屬道交條例適用範圍阿 就立馬回函撤銷了 有圖有真相https://imgur.com/a/PCKLHmX 後來我還去問交通隊跟督察組申訴該名交警 你們這樣亂拖吊很擾民 在那邊也不是妨礙交通的地方 難道不能直接開單就好嗎 更何況之前111年底就有會勘過 連轄區派出所都知道 拖錯車寫個職務報告就能了事 交通警察對環境沒有任何一點敏銳度嗎? 結果到現在不清楚有沒有被處分XD 但連一句道歉也沒有 不過我朋友表示不想追究 如果是我一定打國賠 這浪費多少時間 我也是公務員 但我從來不知道原來公務員這麼好當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-site.org.tw), 來自: 61.228.31.220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ptt-site.org.tw/car/M.1729310426.A.029
babyMclaren: 公務員只看上面臉色。上頭政治人物被支持者當成救世 10/19 12:02
babyMclaren: 祖 10/19 12:02
babyMclaren: 簡單說,沒動到這些利害關係就什麼都不用理 10/19 12:03
DiMammaMia: 你這個朋友是不是你本人啊… 10/19 12:04
babyMclaren: 你就去申訴吧,怕連這都吞掉 10/19 12:05
odemagus: 包養網站葉配啦 10/19 12:05
ejrq5785: 這警察日常 請自己吞 10/19 12:05
ryu38: 電視上的撤銷應該都是經過申訴 10/19 12:09
a4567850: 找個議員或立委處理保證大隊長去你家道歉 10/19 12:11
wchfh544: 到底是新店哪裡不適用,我也來去停停看 10/19 12:15
wildboar: 我強烈懷疑,很多承辦連你想問的是什麼都沒弄清楚,也 10/19 12:23
yes500: 記者收了包養網多少啦 10/19 12:23
wildboar: 不想弄清楚。 10/19 12:23
ejrq5785: 你就不會去打國賠阿 你知道一天有多少人跟警察嗆要國賠 10/19 12:30
chyboxer: 我不知道 但我不會做出違法的行政處分 10/19 12:32
ejrq5785: 你看開一點啦 警察一天到晚再違法 也沒多少人受懲處 OK? 10/19 12:32
ejrq5785: 那是因為你以為它們都依法行政才會那麼氣 10/19 12:33
alexantiy: 包養真亂 10/19 12:33
li04: 警察當然有嚴重處罰啊,重罰口頭告誡一次 10/19 12:45
trickart: 應該先問為什麼會私劃黃網線吧? 10/19 12:50
jansan: 你要不要提供停車位置的實際位置和照片 我才知道該噓還是 10/19 13:09
jansan: 該推 10/19 13:10
BlueJet0501: 還好你熟流程 一般人只能摸鼻子認了 10/19 13:19
sowrey: 演藝圈一堆包養好嗎 10/19 13:19
chyboxer: 不方便提供地點 但只有網狀線已斑駁不堪(畫設時間不詳) 10/19 13:23
chyboxer: 且路面並非瀝青柏油 明顯可知此區域與一般道路不同 10/19 13:23
cccc77: 恭喜你發現了公務員就是這麼好當 10/19 13:29
ChungLi5566: 正常啊 承辦來來去去的 10/19 13:33
ChungLi5566: 我車廠上一代日行燈常被當作霧燈檢舉 10/19 13:35
cw758: 政治圈一堆包養好嗎 10/19 13:35
ChungLi5566: 106年警政署就發文請開單前先詢問監理站 10/19 13:35
ChungLi5566: 到今年還看見車友被誤開單上新聞 10/19 13:36
Glacier319: 幫高調 10/19 14:07
tajna428: 要pi文抱怨還不敢提供地點,當你FB個版? 10/19 14:14
chyboxer: 沒有抱怨討拍 單純想知道機關能否主動撤銷違法行政處分 10/19 14:24
ludi: 有錢人一堆包養好嗎 10/19 14:24
ejrq5785: 當然可以 可是我覺得你知道答案也沒意義 10/19 14:42
ejrq5785: 行政程序法第117條 寫得很清楚 可是警察不會鳥你 10/19 14:44
ejrq5785: 你把法院見解拿給警察看 他也不會鳥你 這就警察日常啊 10/19 14:44
JUSTNONE: 黃網線不能私劃/網狀線違停遭罰 有矛盾處只能自救囉 10/19 15:01
ultratimes: 適不適用不是誰說的算,市長信箱也沒效力 10/19 15:14
peernut: 學生妹被包養多嗎 10/19 15:14
ultratimes: 笑死,警察鳥你法院見解幹嘛 10/19 15:15
chyboxer: 先行政後司法 如果司法對私有地有不同見解 請指教 謝謝 10/19 15:32
valkyrie02: 應該時代久遠,人員調動,111年的事就忘了? 10/19 15:51
FSWIN1278: 公務員(特別是官)都是要上爆料上YT上抖音被紅起來才肯 10/19 17:38
FSWIN1278: 做事的啦,在雲林亮槍都有警方想吃案了,何況是這種小事 10/19 17:38
xikimi: 亞洲最大包養網上線啦 10/19 17:38
aika5512308: 自己是公務員還在那邊吼一聲掛電話 10/19 18:20
bayline: 條子水準 10/19 20:31
mussina27: 原PO身為公務人員當知本件要嘛吞要嘛依照法規申訴,不 10/19 23:15
mussina27: 依法走流程跑來這邊討拍卻說不是討拍是要大家幫忙指責 10/19 23:15
mussina27: 警察壞壞嗎? 10/19 23:15
Avero: 我哥上包養網被我抓包.. 10/19 23:15
tingiy: 地點不能提供,會是怕大家去停嗎 10/20 01:11
chyboxer: 問A答B 而且週末中午打電話來 好像都我的問題XD 10/20 10:20
TSUBO: 你挺公僕調薪嗎挺的話不要廢話這樣多 10/20 11:12